我市2200名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受益“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
“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我市自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今年是项目实施的第二年,目前全市已有2200名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受益,得到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实施主要目的是改善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2011年“阳光家园托养项目”在右江区、平果县、西林县进行试点。项目资助对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申请条件为属于低保对象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用于补充服务设施设备、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 、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
2012年,我市扩大实施范围,在右江区、平果县、西林县、靖西县实施“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共为12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目前项目已完成实施,项目受益残疾人普遍获得托养服务和生活改善,受到了广大残疾人和社会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