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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维权政策

[字体: ]   作者: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来源: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1.补贴对象:广西下肢残疾人

    2.申请条件: 购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3.申请流程:由残疾人本人向所在地县级残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县(市、区)级残联审核→审核通过→次年发放补贴

    4.申请所需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复印件。

    5.补贴标准:每辆每年补贴260元

    二、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广西残疾人

    2.申请条件: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相关规定,领取了驾驶证的残疾人。

    3.申请流程:由残疾人本人向所在地县级残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县(市、区)级残联初审→市级残联审核→自治区残联审批→审批通过后→次年发放补贴

    4.申请所需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5.标贴标准:自治区本级每人一次性补贴600元,市、县级落实配套补贴。

    三、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受接受法律援助的权利,具体如下:

    1.因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④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⑥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⑦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损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⑧因使用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⑨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⑩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公民可以就第①、第②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①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②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2.经济困难的规定

   (1)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经济困难:

    ①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③享受农村五保户待遇的;

    ④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

    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法律援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①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通过诉讼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③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3.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各级残联提供的专项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项目

    1.扶残维权工程。自治区残联与司法厅联合实施“扶残维权工程”,对各级残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密切配合,把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原则,使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当事人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2. 残疾人法律救助机构。自治区残联、各市县(市、区)残联分别与当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合作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依法维权帮助服务。

    3.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12385是全国残联系统统一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电话,主要以人工语音为主的方式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投诉请求、意见建议和生活帮扶等服务,业务领域主要覆盖残疾人维权、组织建设、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宣传文化、体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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