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促进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大举措,对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今年以来,市残联、地税、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克服征收主体调整后出现的具体困难问题,彻底扭转前期征收工作的被动局面,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金额大幅增长,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打开新局面。2017年全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580.77万元,同比增长128.4%。全市免费为残疾人及亲属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3297人,建立12个阳光助残扶贫基地辐射带动1295名残疾人发展种养,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99人,有力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