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概述
一、残疾预防的概念
残疾预防是指在了解致残原因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途径,防止、控制或延迟残疾的发生。
二、残疾预防的内容
残疾预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级预防,即通过免疫接种、预防性咨询及指导、预防性保健、避免引发伤病的危险因素或危险源、实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合理行为及精神卫生、安全防护照顾等措施,预防致残性伤害和残疾的发生。
(二)二级预防,即通过残疾早期筛查、定期健康检查、控制危险因素、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早期医疗干预、早期康复治疗等措施防止伤害后出现残疾。
(三)三级预防,即通过康复功能训练、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功能辅助器具使用、康复咨询、支持性医疗及护理、必要的矫形替代性及补偿性手术等措施,防止残疾后出现残障。
三、残疾预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残疾人的数量每年增加近百万,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增加2 000名,每40秒就出现1名。残疾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健康和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残疾预防工作,就是为了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控制残疾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方针、策略、措施等。在我国残疾人事业中,残疾预防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发生的知识,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中毒、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制定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实践证明,开展残疾预防,比起未开展这项工作,社会所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 一)保护人民健康,改善生活质量。健康是指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会生活中都处于功能良好的状态。只有有效地预防残疾,才能保护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健康,不致有身心功能障碍。要保证人民有良好的生活质量,就应当使他们在个人生活上、家庭关系上、社交活动上、经济能力上、职业工作上、精神和心理状态上、业余文体活动上都处于应有的水平,而其基础就是要有良好的身心功能状态。因此,保证生活质量,就要积极地预防残疾。
(二)保护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残疾不但损害了劳动生产力,而且还要国家和社会投入大笔资金用于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和福利工作。积极开展残疾预防,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的保护,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推动社会进步,建设精神文明。预防残疾是人类与自然界作斗争,不断改造社会、改进自身免受致残因素影响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变得更健康,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和进步。预防残疾成为推动社会发展,促进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指出的:“没有任何别的单项因素,在减轻残疾的冲击上,可以和一级预防相提并论。”
第二节 残疾预防的主要方法
导致残疾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三大方面,即遗传和发育致残、外伤和疾病致残、环境和行为致残。三者互相交叉作用,造成先天性残疾和后天性残疾或称获得性残疾。事实上,在多数情况下要分清某一残疾为先天性残疾还是后天性残疾是很不容易的。一般来说,先天性残疾包括:精神发育迟缓,躯体遗传性缺陷,非遗传性发育缺陷;后天性残疾包括:传染性疾病致残,非传染性疾病致残(躯体疾病,精神疾病,营养不良性疾病,酗酒、吸毒、滥用药物等),创伤致残(交通事故、工伤、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其他原因致残。从残疾预防工作的具体实践出发,许多情况下将导致残疾的原因分为遗传、药物、疾病、中毒、事故、意外伤害和有害环境等若干方面。下面简要介绍五类残疾预防方法:
一、视力残疾的预防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保护视力,预防视力残疾对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十分重要。
(一)白内障的预防。
白内障也是眼睛老化的一种表现,过了中年就逐渐开始了。白内障是因为眼球中的晶体出现浑浊,导致视线模糊不清。对早期的白内障,只要发现及时,认真保养,白内障会停留在某一阶段,不再发展,对视力影响不大。保养的方法(主要指老年性白内障):要注意生活上的调养,脾气不暴躁,性格要开朗,饮食起居要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阅读和看电视的时间应适当控制,每隔一小时应到户外活动或闭眼休息,以免出现眼酸胀不适等疲劳症状。
白内障的真正元凶就是出现了过氧化脂质。过氧化脂质是植物油中含量较多的不饱和脂肪酸过度氧化产生的物质,它不仅能够加速眼睛的老化,还能加重动脉硬化。因此,要想预防白内障,一方面要减少摄取过氧化脂质,另一方面要阻止不饱和脂肪酸在体内转化成过氧化脂质。因此,摄取维生素E是很有必要的。维生素E有扩张毛细血管,缓解肌肉紧张的作用。眼球晶体保持正常运动,需要柔软、有弹性的毛样体肌肉,维生素E就正好可以使肌肉变得有弹性。同时,充足的维生素C也有预防白内障的辅助作用,即维生素C和保持晶体透明度之间有某种内在联系,因此,摄取足够的维生素C,可以有效预防白内障,减缓它恶化的进程。
(二)眼外伤的预防。
眼外伤在日常生活及工农业生产中经常发生,对人们的健康危害极大。眼外伤患者以儿童及生产第一线的青壮年为多,如发生严重的后果,造成视力残疾,对受伤者本人及其家庭和社会都会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沉重的负担。常见的眼外伤有眼睑外伤、结膜、角膜异物及角膜擦伤、眼球挫伤、眼球穿孔伤、电光性眼炎、眼部化学伤。为防止眼外伤,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四要”、“四不要”。“四要”即在工作区作业时要戴上防护眼镜,在发生眼外伤时要及时到医院诊治,在眼内进入异物时要及时清除,在危险化学品溅入眼内时要及时用清水冲洗。“四不要”即不要让眼接近尖锐物品、强酸强碱溶液及易爆品,不要直视阳光、电焊光或有害光线,不要让儿童玩耍尖锐品、烟花爆竹,不要在眼外伤时揉眼或挤压眼睛。
(三)及时治疗各种眼病。
患了眼病应及时治疗,以免病情恶化导致失明。如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病急剧,病情严重,可在短时间内失明,故应及时抢救,尽可能在24~28小时内控制眼压。原则上先用药物控制眼压,尽早采用手术治疗。再如眼部慢性炎症(如结膜炎、沙眼、结石等)造成泪小点、泪小管狭窄或阻塞,分泌物阻塞泪管,造成泪道不完全阻塞,排泪功能降低,出现流泪。随着病情的加剧,在室内也会流泪不止,称为泪溢,长此以往将造成泪囊炎,有脓液溢出,如不早治疗会造成不良后果。
二、听力残疾的预防
(一)先天性耳聋的预防。
先天性耳聋是指致病因素发生在母孕期,婴儿一降生即出现耳聋。先天性耳聋的发病率约占我国聋人的50%,而遗传性耳聋约占先天性耳聋的85%。因此,先天遗传性聋人的婚育问题应引起社会重视。先天遗传性耳聋应以预防为主,做好优生优育的咨询工作,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对明显具有耳聋遗传因素的夫妇,应当动员其不生孩子。严格禁止近亲结婚。有的家庭如第一个孩子是耳聋,父母要求生二胎时,必须在严格的医疗监控下才能生第二胎,以防止一个家庭有多个残疾儿童。
妇女在妊娠期特别要防止各种病毒性传染病,慎重使用耳毒性药物。孕期避免接触X射线以及有毒性的化学物质,不做全身麻醉手术,不酗酒,不抽烟。
做好孕妇围产期卫生保健工作,预防难产、早产及分娩时新生儿缺氧、感染的产生。慎重使用助产器械,防止造成新生儿颅内损伤。
(二)后天性耳聋的预防。
后天性耳聋是指婴儿降生后,由于各种致病因素导致的耳聋。
1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需要时应询问家族史或药物过敏史,如家族中有易感中毒型体质者应尽量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凡使用耳毒性药物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如出现舌麻、耳鸣、头晕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预防传染性疾病致聋:增强婴幼儿体质,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不去或少去公共场所,避免接触传染病患者,定期给婴幼儿注射有关疫苗,增强孩子的免疫能力。
3中耳炎的预防:增强小孩的体质,预防伤风感冒、扁桃体炎,以防病菌经咽鼓管上行引起中耳炎。不要随意挖耳,防止鼓膜破裂造成中耳感染。防止婴儿奶汁、污水流入耳道。当发生中耳炎时,应及时治疗,以免引起内耳神经的损害。
4老年性耳聋的预防:注意中老年保健,延缓衰老过程,减轻老化程度。预防慢性病,如动脉硬化、高血压、冠心病,改善机体血循环及代谢状态。注意耳卫生及听力保健,避免噪音刺激,并经常进行耳保健按摩。
同时,要预防外伤等意外事故造成耳聋等。
三、小儿麻痹后遗症的预防
小儿麻痹症又叫脊髓灰质炎,是一种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该病毒由消化道及呼吸道进入人体后主要侵犯脊髓前角中运动神经细胞,导致肌肉弛缓性麻痹,造成瘫痪。长期瘫痪后部分肌肉、骨骼和皮下组织都发生萎缩,肢体变细,无力,不能站立和行走,医学上称为“软瘫”。由于发病年龄以出生后6个月到3岁以内为多见,故又称“小儿麻痹症”或“小儿瘫”。
发病后经急性期、瘫痪前期、瘫痪期、恢复期,有相当一部分患儿半年到一年半后肢体仍不能恢复正常功能,病程进入后遗症期,造成终身残疾,称小儿麻痹后遗症。
及时、正确地给孩子服用脊髓灰质糖丸疫苗是最简单易行、最有效的措施。
小儿麻痹症免疫预防可分为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常规免疫:出生后满二足月开始,连服三次,每次间隔28天以上,12月龄内完成为“基础免疫”;4岁时再复服一次,一些地区在 15~2岁间增服一次,甚至在出生后即服一次称为“零次服苗”。强化免疫:国内外实践证明,单一式的常规免疫,消灭脊髓灰质炎总是有困难的。强化免疫是在很短时间内,在一个大范围地区内对适当年龄组的所有儿童实施普遍接种,能迅速有效地阻断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强化免疫不是查漏补种,而是消灭脊髓灰质炎的重要措施之一。
四、智力残疾的预防
智力残疾是指在儿童成长发育期间(指18岁以前),由于某种原因,产生了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常态者的现象(即在智力测验中,智商低于70),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
(一)智力残疾主要致残因素。
智力残疾致残因素复杂,至今尚有40%因素不明。已知的常见致残因素有如下几种:
1先天因素和妊、产期因素。在智力残疾中有2073%是由此类因素引起的。
遗传因素。染色体异常,临床常见于先天愚型;单基因遗传病,如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苯丙酮尿症;多基因遗传病,如不能生存的无脑儿到隐性脊柱裂均属此类;母子基因不合而引起胎儿脑组织损伤。
宫内感染因素。常见的妊娠头三个月内孕妇感染风疹、巨细胞病毒、弓形体病、梅毒等,不仅可致胎儿智力残疾,还可致畸形。
孕妇营养不良或者缺碘,易生出早产儿,胎儿在宫内发育不良。
产伤造成脑损伤、颅内出血,亦可致智力残疾。
2脑系统疾患因素。约有 1568%的智力残疾是由脑系统疾患引起的。
新生儿化脓性脑膜炎,如果贻误了治疗时间,会留有严重的后遗症,造成智力残疾。
流行性乙型脑炎。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患流行性乙型脑炎后都易留下较严重的后遗症,对智力影响严重。
结核性脑膜炎。儿童发病率高于成人,有严重后遗症:脑积水、去大脑强直等都严重影响智力,是智力残疾的重要致残因素之一。
脑积水与颅缝早闭,都致智力残疾。
颅脑外伤,受伤的程度决定智力残疾的轻重。
脑血管意外,后果往往是偏瘫、痴呆等。
3社会心理因素。如近亲婚配,他们所生的后代如能存活,多数智力落后。牛乳哺育的婴儿,智力致残的比率高于母乳哺育者。孕妇饮酒吸烟会致“胎儿酒精综合征”,直接造成胎儿宫内发育不良。老年人也同样有社会心理问题,他们感到孤独,自认为是“没用的人”,这会加重老年人的心理负担,以致造成失眠、高血压、脑血管意外等。
4老年性痴呆。老年性痴呆是慢性脑器质性综合征,属老年期精神障碍,是一组多数原因不明的慢性进行性精神衰退性病变。临床表现为进行性痴呆,病理改变为大脑萎缩和变性。
(二)如何预防智力残疾。
1提倡优生,防止劣生。
开展遗传咨询、婚前检查,做好孕期保健。早期妊娠保健是指怀孕12周以前,此期重点是发现高危孕妇,对肯定有劣生者劝其终止妊娠。中期妊娠指怀孕13~27周,此期主要做好产前诊断,进一步做好遗传病诊断。晚期妊娠指怀孕28周以后,此期重点是预防和减少低体重儿的出生。产前诊断,又称出生前诊断,是 保证优生、防止劣生的重要措施。应进行产前诊断的对象,有如下几种:
高龄孕妇(35岁以上孕妇)。
已生过先天愚型儿、无脑儿或脊柱裂等畸形儿的孕妇。
在妊娠早期接触过大剂量的放射线、化学毒物、受到病毒感染或服过对胎儿有害的某类药物者。
某些慢性病、代谢病的孕妇,如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低下、肝炎、肾炎等。
夫妇一方为遗传病异常核型携带者。
原因不明的流产、早产史者,羊水过多者,近亲婚配者,以及医师发现可疑问题的孕妇。
2防治各种脑科疾病和脑外伤。
儿童期主要是加强各类脑炎、脑膜炎的防治。近年来我国儿童已普遍接种了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这两种严重威胁儿童生命的脑炎及脑膜炎的发病率已明显下降。结核性脑膜炎仍是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疾病,但只要认真接种卡介苗,积极正确地治疗,结核性脑膜炎也可以不留后遗症。此外还要防止头部外伤及穿通伤。
青年期主要是预防意外事故。脑外伤者多为青年人,多因工伤、交通、运动及其他意外伤害引起。据调查,因工交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呈上升趋势,其中受伤者中约有70%的人留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对青年人应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劳动保护和健身运动的保护等工作。
老年期主要是防治脑血管意外、创伤(包括身体创伤和精神创伤)。对老年人除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日常生活起居的教育,如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防止滑倒、劝老年人戒烟酒以防脑溢血等。同时应注意调整老年人的饮食结构,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调整进餐次数,多吃青菜、水果,以保证大便通畅。
五、精神残疾的预防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精神疾病的患病率逐年增加,所以,大力开展预防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精神疾病的防范措施主要有:
(一)优生优育。
1婚前检查和遗传咨询。
婚前检查和遗传咨询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的身体检查和有关问题的咨询,这是优生的第一步。在精神疾病发作期,患者不能正常工作、学习,生活无法自理,显然不适宜结婚、怀孕生育。目前认为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等都有遗传倾向,遗传咨询时应该告诉结婚生育者。
2妊娠保健与营养。
妊娠保健与营养是保障优生的条件,也是防止各种疾病的基础。同时还应注意严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并保持良好的心境。
(二)从致残原因进行预防。
1加强心理咨询,改善生活环境。
心理咨询是指对健康或生活上处于逆境或存在问题者,从心理卫生知识上给予帮助和指导。通过心理卫生教育,提高心理卫生水平,进行合理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指导,就可能使产生性格障碍、神经症、心理疾病和反应性精神病的机会大大减少。通过心理咨询、指导,可提高人们的心理健康素质,培养与锻炼完整健康的人格。
改善人的外界自然环境。如注意改善居住环境,防止噪音和环境的污染,为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我国,优越的社会制度,优良的传统美德,为人们建立和睦融洽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条件。要互爱、互助、互相谦让、互相支持,特别是家庭内部,更要创造和谐、轻松的气氛,互相关心,互相体贴,使生活美满、幸福。创造宽松的工作、学习环境,减少或消除不良的刺激,防止心理创伤,预防精神病发生。
2加强医疗保健监护。
实行计划免疫,预防各种疾病;对家族中有精神病者的或有遗传倾向者作定期体检及心理咨询,对可能导致精神病的不良生产或生活环境要进行改善;教育个人要对精神病心理采取预防措施,如要心胸豁达、情绪乐观、生活有规律等。
3积极防治精神病及脑部外伤和其他脑病。
首先,对于精神病要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特别是发病率高,又以慢性起病最多的精神分裂症,必须抓“三早”和攻“三关”。“三关”,即病因关、早期诊断关、根治关。这是防止精神病致残的重要环节,也即一级预防。
其次,预防各种颅脑损伤和其他脑病,也是预防精神残疾的一个重要方面。
4及早治疗常见的精神病,防止病情发展。
如果发现精神病人进入发病初期,就要实行二级预防,即防止精神病的发展。具体措施是早期确定诊断,及时进行正确合理的治疗,对精神上有异常变化的人,特别是对性格和心理上有缺陷的人,要重视其精神健康状况,如有精神失常、可疑,应及时劝其到医院检查,及时治疗,防止病情发展。精神疾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大部分可以治愈。但疾病的复发,是当前精神医学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为防止复发,首先要进行系统的、彻底的药物治疗,治愈后要维持治疗数年,按时复查。其次要配合心理治疗,把药物、心理和环境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把复发降低到最低限度。
5做好精神残疾的三级预防工作。
这是指对慢性精神病患者、难以控制复发的精神病人,防止精神衰退,保持社会功能,预防造成精神残疾。
第三节 残疾人组织在残疾预防工作中的职责
残疾预防工作既是卫生健康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残疾人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各级残疾人组织尤其是基层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协会、小组),要认真做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一)各级残联、残疾人协会(小组)要把残疾预防当做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络等多种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残疾预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二)通过“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等集中的社会活动,开展专题性的残疾预防宣传工作。
(三)协助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妇联、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做好针对致残原因、对象和人群的残疾预防重点知识普及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实施残疾预防的组织、人员培训及其他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