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色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百群组发〔2014〕20号)精神,为抓好市残联“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建立完善防止和抑制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使市残联干部职工思想有新提高、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有新进展,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二、整治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
会议程序,减少邀请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和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牵头领导:农志坚、蓝小庆;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辅具配送、培训就业、扶贫助残等项目的审批和实施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牵头领导:农有明、郑岩、凌维升、陈艳玲;牵头单位:综合科;责任单位:康复中心、就业中心、辅具中心)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推进残联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牵头领导:农有明、农志坚;牵头单位:办公室)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用车、摊牌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全面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禁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牵头领导:农有明、农志坚;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综合科、康复中心、就业中心、辅具中心)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残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募捐、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学习和培训。(牵头领导:农有明、郑岩;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综合科、康复中心、就业中心、辅具中心)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查处制造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牵头领导:农有明、郑岩、凌维升、陈艳玲、农志坚;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综合科、康复中心、就业中心、辅具中心)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涉农、涉残利益行为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残疾人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下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扶残助残项目实施、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牵头领导:农有明、郑岩、凌维升、陈艳玲、农志坚;牵头单位:综合科;责任单位:办公室、康复中心、就业中心、辅具中心)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4年4月)
各牵头领导和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及时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内容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和“四风”方面的相关文件精神,通报市纪委关于作风方面的各种典型案例,触及党员干部思想,使其充分认识改进“四风”的重要性、紧迫性,确保“四风”整治深入人心,使广大干部职工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正视问题、端正行为,自觉查找、自觉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四风”整治深入人心。
(二)精心组织,集中整治(4月-7月)
1、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自查自改,先查先改,做到早打招呼、提前预防、重点监控、及时制止,切实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本会教育实践办备案。
2、集中开展整治。党组纪检组和教育实践办将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依照严格、严厉、严肃的原则,就“四风”方面的各项内容对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不论贡献大小,不搞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3、加强公众监督。会教育实践办设立“四风”专项治理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并长期公示,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对党员干部“四风”方面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在残联系统形成“四风”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避免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
4、加大舆论宣传。办公室、教育实践办要利用市残联和百色电台长期联合举办的“一路同行”节目、本会网站、宣传厨窗等宣传“四风”整治工作,多种方式设立“曝光台”,对“四风”方面违规违纪的一律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切实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愿、不能、不敢违反“四风”各项规定,达到正风肃纪的目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9月)。
对在征求意见、明查暗访、群众监督举报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会党组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处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找准根源、分门别类、对症整改,促进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不正之风,系统性地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要到位。班子成员、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把“四风”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对症施治、重拳出击、务求实效。市残联于4月20 日前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一把手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多措并举,督促落实要到位。党组纪检组、教育实践办要把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确保每个整治项目有细化安排、有过硬措施、有明显成效。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整治效果。
(三)落实要求,信息反馈要到位。班子成员、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四风”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并将整治情况及时报送会教育实践办;在专项整治告一段落后,班子成员、各科室要对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在9月中旬向党组汇报,党组于9月底前向市教育实践领导小组报送专题报告。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