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百色市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12〕74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基地安置残疾人生产劳动、辐射带动、帮扶残疾人脱贫致富的作用,加强残疾人就业技能的提高和自我发展能力。我中心将举办2014年百色市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年龄在18-59周岁的农村残疾人。
二、培训地点、时间
培训地点:各县(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或当地各乡镇
培训时间:10-15天
三、培训内容
以家禽、家畜饲养培训为主,着重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聘请专业教师,根据国家统一教材、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进行培训。
四、培训方式
对符合培训项目的县(区)要依托“阳光助残扶贫基地”(以下简称为“基地”)为平台,利用基地向残疾人提供幼仔、技术等多方面扶持,通过基地辐射带动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原则上每个基地每年培训不少于100人。基地运营不在培训项目范围内的可另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统一资格证书。
五、培训经费
各县(区)残联组织举办培训班中涉及到培训费、鉴定费、授课费用由市残联申请专项培训经费拨付;参加培训学员误工费、学员交通费等可从基地扶持经费中支出或由县残联向当地财政局申请。
六、报名办法及步骤
各县(区)残联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报名,并将具体名单上报,我中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报市残联理事会审批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待理事会批准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 熹
联系电话:2666155
邮箱:bsscljyzx@163.com
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