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为236名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3.6万元,每人1000元/年。
据了解,今年是我市开展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第三年,养老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对象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二代证的残疾人;2.按时足额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3.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人员,并可提供有效证明;4.家庭经济收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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