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那坡县残联始终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与地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完善的“财政代扣,地税代征,残联兜底”依法征收的工作机制。
截止10月20日,共有173个单位(户)申报安置了79名残疾人就业,共征收残保金109.95万元,创那坡县残保金征收工作以来的最好成绩,残保金的征收推动了各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有力地捉进了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召开财政、地税、残联等部门“一把手”参加的协调会议,广泛听取各部门对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并协调解决在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那坡县残联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征收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从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合力,为残保金的征收工作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针对仍有部分单位对依法征收残保金工作认识不到位,少缴、晚缴等现象时有发生,那坡县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印制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保金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为内容的《残保金征缴手册》5000份,分发到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二是县地税局向纳税人发放《残保金征收知识》宣传折页,三是利用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残保金征收的有关政策,使各部门深刻认识到依法缴纳残保金是应尽的社会义务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三、规范程序,加强管理
(一)那坡县残联积极与统计、社保、地税等部门沟通协调,统计局、社保局、地税局及时提供全县年人均工资收入数、机关事业单位人数,全县各企业职工人数,县残联再逐一核对,做到手中有数据信息,管理有措施。
(二)实行“财政代扣,地税代征,残联兜底”的工作机制,在地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所有单位由地税与税票同征,由国库管理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代扣,区、市直管的企业单位,由那坡县残联上门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金缴纳通知书》,限期到地税局缴纳残保金,力争做到应缴尽缴。
(三)为了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坡县政府将残保金纳入政府基金,严格审批。县残联需要动用残保金时,必须提出申请,送县财政局审核,财政局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确保残保金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创造最大的社会效益。(那坡县残联 梁新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