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2]51号),在自治区和地方政府的扶持下,我市将全面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
根据现阶段工作任务以及实际情况,计划将这一项目创建成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发挥地方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就地就近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有效提高家庭收入。
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有序安排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选取符合农村实际,适合残疾人从事的投资小、见效快项目,引导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手工副业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项目。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及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农村产业龙头企业,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