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告
2012年第3 号
关于开展2012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
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的公告
为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增强其生活信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2012年我市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部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托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实施范围
右江区、平果县、靖西县和西林县。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受托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必须属于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2、必须处在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
3、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2011年已享受过“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的残疾人,家庭特别困难的可继续享受。
三、受托人总数及分配
受托人总数为1200人。具体分配为右江区350人,平果县350人,靖西县200人,西林县300人。
四、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资金用于补充服务设施设备、补贴残疾人员生活费用、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其中用于补贴残疾人员生活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50% 。
四、申报程序
1、个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
2、社区(村)核实。
2、乡镇残联审核。
3、县残联审核。
请右江区、平果县、靖西县和西林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到所属县(区)办理。
特此公告。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