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残联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桂财税〔2016〕47号)精神及自治区残联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4年1月—2024年12月期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下列用人单位:
(一)驻百色的中直、区直、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在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右江区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及各类组织。
二、认证时间
百色市直的用人单位线上或线下申请认证办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认证方式
(一)网上认证。用人单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办理(详见附件1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776-2856175或微信群:19966797619,QQ群:702903823。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三)快递申请办理。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进行申报,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建华路2号,电话:0776-2856175。
四、认证材料
(一)网上认证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快递申请办理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 (附件2,原件1份);
2.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
3.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 残疾人职工是劳务派遣人员的,首先派遣公司必须在中国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cdpee.org.cn/进行劳务派遣备案,其次需提供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服务协议,协议上必须写清楚残疾人职工用在哪一方进行认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5.当相关数据比对信息出现系统核验异常时,需要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如下(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2)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可为工资表、银行流水明细、个税申报表、原始会计凭证任一种形式);
(3)残疾人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残疾人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五、相关说明
(一)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已实现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协同共享,申报按比例就业年审事项时可通过系统比对相关数据,自动核验用人单位信息、社保、医保、工资、残疾人证件等信息,审核认定结果直接推送至税务部门,事项办理已实现“减材料”“零跑腿”“全网通办”“跨省通办”,请用人单位首选网上办理形式,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
(三)用人单位选择邮寄送达纸质审核认定书的,须自行承担邮寄费。
(四)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单位有招聘残疾人就业意向和计划,可与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6-2856175。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附件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可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QQ群文件下载。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