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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   作者: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来源: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各县(市、区)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2022年5月15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做好我市“全国助残日”活动,现将《百色市开展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2510

 

 

百色市开展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

活动方案

 

2022年5月15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做好我市“全国助残日”活动根据自治区残工委《广西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万众携手向未来”扶残助残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充分展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和格外关注,引领广大残疾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展现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帮扶,大力弘扬“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和扶残助残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美德。展现残疾人自强不息,迈向幸福生活的真实写照,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唱响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时代强音。

二、活动主题

扶残助残,共促就业,共向未来。

三、活动地点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

四、活动时间

全国助残日期间(5月中旬至下旬)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全市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成果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以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普及残疾人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残疾人的重视和了解,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残疾,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

(二)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全市各级残联领导深入社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特教学校、扶贫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中开展慰问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法律服务与惠残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全国助残日期间,以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为依托,协调司法、法援、律协、其他政法部门、高校等机构,动员众多律师所志愿助残律师、法官、高校教师等,让法律进残疾人家庭(社区)、进特殊教育学校、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进残疾人托养(福利)机构、进残疾人医疗康复机构、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共同送法、送维权到残疾人身边,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和惠残政策宣讲,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合法合规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开展残疾人事业阳光宣讲活动。全市各级残联要按照《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成立广西残疾人事业阳光宣讲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至少1次宣讲活动,并进行宣传报道。

(五)举办残疾人线上招聘会。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网络招聘会,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广西百色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等平台举办“2022年残疾人就业网络招聘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残疾人参加网络招聘会,指导帮助残疾人自主利用网站查找招聘信息投递简历实现网上求职。

(六)开展真情温暖残疾职工关爱活动。号召全市安置有残疾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在全国助残日期间,通过组织慰问、座谈会、文体活动、心理咨询等形式,举办各类关爱残疾职工活动,为残疾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残疾职工感受到单位大家庭的关爱和温暖。

(七)推进残疾人项目实施。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结合助残日主题,在助残日期间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儿童康复救助、辅具适配、就业创业、托养照料教育资助、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工作部署。

各县(市、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并采取对策、措施。

(二)明确残工委各部门工作职责

1.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和“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要求,明确各自职责,紧扣助残日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相关要求,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实践活动,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好事、解难事。

2.市、县(市、区)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开展好助残日主题宣传活动。对有突出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及时给予特别关心关爱,落实帮扶措施。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进行监测和帮扶,切实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促进残疾人稳定脱贫增收。

3.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设计开展活动。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用人单位以岗适人、因人设岗。加强职业指导,充分利用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培训。加大对疫情影响下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网络就业扶持力度,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帮扶政策。

4.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医保、残联部门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开展活动。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和相关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5.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一人一案”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巩固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贯彻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19—2022年)》,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倾斜政策。

6.市、县(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重点针对困难残疾人,采取走访慰问送温暖、困难帮扶、助残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助残活动。

7.各县(市、区)残联全国助残日期间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勉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8.各县(市、区)残工委各部门在开展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坚决防控好疫情的前提下以灵活方式开展活动。

9.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7日前书面报送至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七、宣传要求

各县(市、区)残联要组织地方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主题系列报道,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党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为改善残疾人民生采取的有力措施和政策,深入挖掘、生动宣传自强和助残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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