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各定点康复机构:
为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的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做好机构安全工作形势的分析和研判
近期区内发生多起幼儿园安全暴力事件,定点机构的安全管理面临严峻形势,各定点机构要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除了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外,更要高度警惕机构内外的环境安全,防止暴力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机构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机构各项安全工作“有人巡、有人问、有人管”,认真分析和研判本机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预案,细化工作要求,强化措施落实。
二、建章立制,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寄宿与午休安全制度、康复训练活动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
(二)落实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定期对机构食堂进行安全自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寝室、消防、饮食、用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逐一梳理、分解责任、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明显隐患的设施要立即停用和维修。
(四)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机构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重点要对与机构、教师和残疾儿童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机构内人员的机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机构外人员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
(五)加强机构内人员的管理。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各定点康复机构要设立安全员,控制外来人员, 禁止有精神异常症状、着装、神情怪异的人员进入定点康复机构,确保残疾儿童在安全的机构内进行康复训练。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谁认定、谁监管”的原则,由残联牵头组织,对所认定的本辖区内定点机构实行分级监管并定期对定点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即市级残联牵头监管市级定点机构,县级残联牵头监管县级定点机构,要加大安全督查工作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定点康复机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