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216号)、《自治区残联关于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字〔2020〕72号)精神,结合百色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将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为深化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优化百色市政务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216号)、《自治区残联关于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字〔2020〕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中国残联免费提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标准版。广西配合做好标准版安装调试,完成系统本地化实施,历史数据迁入整合,与同级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联网对接,与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统计管理系统对接,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以及建设云安全服务(运行环境系统集成),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业务规则统一,流程标准统一,线上和线下统一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工作全国联网认证体系。针对群众异地办事的需求,推行国家、省、市、县四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模式,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证,不受地域限制,实施简单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二、主要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市级残联制定全市工作方案,成立由市残联就业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组织各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完成时间:2021年2月)。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适时增加相关部门(人社、税务、医保等)人员进工作组。
2.转发工作规划。市残联将自治区残联转发中国残联编写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确认工作规范》等实施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规范全市按比例就业年审流程。(完成时间:2021年7月)
(二)实施阶段
1.配合做好系统开发工作。各县(市、区)残联配合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标准版”和“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统计管理系统”开发试运行工作。(完成时间:2021年11月)
2.广西全面安装调试。各县(市、区)残联统一免费使用中国残联提供的标准版系统,配合中国残联与国家统计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标准统一、信息互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3.人员培训。市残联组织各县(市、区)残联“跨省通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时间:2021年8月-12月)
4.正式上线。各县(市、区)残联将2020年、2021年(即2019年度、2020年度)按比例年审数据,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整理,录入年审系统。配合自治区残联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统计管理系统接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跨省通办”。(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三)验收阶段
各县(市、区)残联配合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标准版”等相关系统验收工作。(完成时间:根据中国残联工作安排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跨省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强化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时公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进展及成效,广泛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宣传推广和解读引导,做好有关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提升办事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加强“跨省通办”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各县(市、区)残联要认真做好跨省通办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办理。要严格按照线下线上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标准使通办规范化。
四、工作总结
根据《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总结任务完成情况、取得成绩、特色亮点,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