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上午,百色市残联与百色市地税局在地税局八楼会议室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市残联就业中心主任黄涛主持,市残联副理事长李琼、市地税局总会计师谢秀清、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李波出席会议,市地税局劳财科科长罗庆武、副科长王位炯,市残联就业中心副主任闭祖维,市地税直属局苏贤禧,右江区地税局乃桂枝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第一巡察组2017年10月-2018年1月巡察市残联时提出的“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率低”的反馈意见,听取了市残联关于百色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金额总体呈增长趋势,特别是2016年征收主体调整为地税部门后,征收金额大幅增长,但全市发展极不平衡,部份县(市、区)征收金额增长较快,部份却增长缓慢甚至下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亟待加强。
与会部门经讨论确定年内残保金征收工作各自职责,一是由残联牵头,残联、地税和财政三方联合行文,协调绩效办申请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体系。二是市残联加强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残联配合各级地税部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是残联及时将审核认定的各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反馈地税和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地税部门加强与财政、社保、劳动监察、银行等部门协作,申请大数据支持,了解和掌握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在职职工总数。五是各县(市、区)残联、地税、财政部门通知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不再执行财政代扣,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自行去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市本级已于2016年12月8日印发《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紧急通知》(百财税〔2016〕4号)到市本级各单位执行。六是残联、地税和财政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议上级修改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法律责任,强化逾期未缴处罚措施,力促将分散在财政部门的逾期未缴的警告权和加收滞纳金的决定权移交至地税部门。七是各级残联、地税和财政部门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联络制度,明确联络人,加强工作联系沟通。
下一步,地税、财政和残联将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抓紧落实联席会议精神,确保今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