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反馈2016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百绩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针对我会2016年绩效考评被扣分的工作指标和存在问题进行检查,为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本会201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更好成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本会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确保本会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整改内容
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反馈2016年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精神,需整改的两项内容为: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在重要事件节点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扣0.1分。
(二)在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中征求到两项意见建议:
1、加大基层指导工作,多下县区调研指导。
2、扶贫项目多倾斜右江区、隆林县。
三、整改目标
通过对我单位在绩效考评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会机关各科室、会属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职责和任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提高本系统落实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增强机关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四、整改事项和时限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针对绩效检查中发现我会在重要时间节点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扣0.1分问题,我会加强在重要时间节点部署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整改措施
(1)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我会坚持把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贯穿工作始终,建立廉政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纪党规知识,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适时召开会议和在宣传栏通报、公示各级各类违纪案例,切实加强本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2)正风肃纪制度化。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以及市委各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懒政怠政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责令整改。
(3)提醒教育常态化。每逢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均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市委纪委的廉政过节要求,通报有关典型案例,提醒干部职工廉政过节。注重“苗头”治理,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凡有群众反映干部的问题,市纪委派驻机构人员经常拉拉“袖子”、拍拍“肩膀”,及时做好约谈提醒工作,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注重抓早抓小,对后备干部、科室(中心)负责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具体要求,提前打好“预防针”。据统计,今年以来,全会共开展党员廉政教育党课2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个人廉政谈话和提醒16人次,其中,党组书记约谈8次,纪检组长约谈4次。
2、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责任单位:会党组、办公室、综合科、康复中心、辅具中心、就业中心
(二)社会评价意见建议
1、加大基层指导工作,多下县区调研指导。
(1)整改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实施项目的落实进行具体指导。我会上半年多次对各县(市、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调研、指导,今后也会在适当时候、需要的时候、适当的方式与基层加强沟通、交流。上半年调研、指导情况如下:
①扶贫点工作。1月5日、2月10日、4月12日和6月20日组织干部职工到扶贫联系点德保县隆桑镇陇色村、隆桑村开展节日慰问,与结对帮扶户商研产业发展计划和帮助扶贫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帮扶的22户贫困户生产生活都得到明显改变,为明后年脱贫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还送去慰问金3000元,毛毯22张及其他物资一批。
②残疾人扶贫脱贫情况调研督查。1月3日,农有明理事长、林丰科长到田东县进行元旦慰问;1月17日,农有明理事长在德保进行扶贫活动;7月4日-12日,针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情况分四批对12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工作。
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6月,我会与市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评估验收小组,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检查工作,陈艳玲副理事长深入德保县、平果县进行验收。根据市住建委《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信息系统》统计,2016年我市残疾人家庭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共有623户,有效解决了残疾人住房困难的问题。
④精准康复项目。2月10日,农有明理事长在德保检查康复中心楼项目;3月23日,陈副理事长到平果铝医院检查康复机构项目;4月18日-20日,农有明理事长、林丰科长到平果县、隆林县进行精准康复项目调研;3-6月,市辅具中心到12个县(市、区)开展发放辅具及辅具相关工作调研。
⑤阳光扶贫基地项目。3月6日-10日,针对2015-2016年申报变更或重整的“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田林县、隆林县、西林县)进行实地考核,对其所出现的问题或困难进行检查、督促、调研;4月11日-14日,对右江区、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那坡县、乐业县扶贫基地进行检查调研;4月17日-20日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阳光助残扶贫基地”交叉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选取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靖西市、那坡县作为考核对象,通过听汇报、查看基地档案资料、走访基地扶持残疾人户、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基地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等。
(2)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责任单位:会领导班子、办公室、综合科、康复中心、辅具中心、就业中心
2、扶贫项目多倾斜右江区、隆林县。
(1)整改措施:根据各项目条件,尽可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多分配、多倾斜。目前我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绝大多数项目分配都是由自治区直接分配,由我市先上报后批复的项目我们都尽可能给各县(市、区)进行申请,以期能使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帮助、更好的发展,为同全市人民一起奔小康而努力。
(2)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科、康复中心、辅具中心、就业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整改责任
1、认真总结2016年本会绩效考评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由会办公室对负有整改责任的科室、单位进行监督,对照整改措施,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到位。
2、定期召开汇报会和协调会,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整改方案有效实施。
(二)要进行监督检查
会办公室要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会进行通报。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出现问题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