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群众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百绩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针对我会2015年度“社会评价”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为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本会2016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更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改内容
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百色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解和整改措施一览表》,我会在2015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征求到群众意义建议为:“觉得现在政府发给残疾人基本补助太少了,每个才有三十元,其他就没有什么特别优惠,觉得政府应该出台一些对残疾人生活、就业、培训方面的政策,还有城乡卫生和教育差距很大”。
二、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紧紧围绕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通过对本单位在2015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征求到的群众的意义和建议进行整改和提高,进一步明确市残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职责和任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提高残联系统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增强残联机关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整改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为残疾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本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党内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促进残联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为“十三五”开好局,实现残疾人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责任单位:会党支部、“两学一做”办、纪检组;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二)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力打好残疾人扶贫攻坚战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研究制定百色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2020)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广西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百色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百色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规划及配套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年度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办公室、就业中心;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2、实施国家《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推动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完善精准对接、脱贫帮扶措施,积极实施自治区《脱贫攻坚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三期)”、“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阳光家园计划”等六大项目,尤其是组织开展残联系统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残疾人“一对一”帮扶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区、市、县三级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更多贫困残疾人脱贫增收、致富奔康。(责任单位:办公室、就业中心;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3、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认真贯彻落实《百色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和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方案》,探索推行按比例就业试点,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率。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力度。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平台,有计划的开展各类有针对性或者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创造条件促进辅助性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创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启动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创新残疾人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项目内容和形式,推广政府采购残疾人就业培训和服务岗位,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就业中心;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三)全面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
1、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统筹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专项补贴等保障措施,扩大基本福利补贴制度的覆盖面。(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区)残联;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2、认真协助民政部门落实残疾人生活保障“两项制度”,即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财政、残联部门要密切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缓解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和特殊照顾困难。(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区)残联;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3、配合落实政府“兜底”制度,推进成年重度无业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稳步提高享受“低保”残疾人家庭的救助水平;在推动残疾人农村危房改造中,对无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按照最高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政策的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区)残联;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4、组织实施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补贴制度,加大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参保个人缴费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提高城乡残疾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争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区)残联;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5、积极探索残疾人商业保险的新模式,扩大残疾人人身伤害意外保险的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区)残联;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四)尽量争取康复项目,为残疾人多谋福祉
1、积极推广嘉道理项目经验,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扩大基本康复服务的覆盖范围。促进更多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责任单位:综合科、各县(市、区)残联;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2、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的2016年度各项残疾人康复任务,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辅助器具适配类项目,帮助广大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强化康复治疗效果和康复培训质量,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综合科、辅具中心、康复中心;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3、抓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努力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级残疾人辅具中心(站)建设,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适应性康复训练。全面掌握残疾人残疾情况和对辅助器具适配需求,切实抓好残疾人辅助器具转介服务,向广大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责任单位:综合科、辅具中心;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4、以主题日活动为载体,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利用“全国助残日”、“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等主题日活动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最大限度帮扶残疾人。(责任单位:综合科、康复中心;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五)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继续实施“扶贫维权工程”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推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责任单位:综合科;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2、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严格执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按照残疾评定标准,规范核发程序。残联、卫计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好残疾人证的核销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证动态管理。要结合实际做好残疾人证核发服务,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办公室、就业中心;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3、继续开展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及时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推动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活动,重点推进重度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促进医院、学校、公共服务机构、社区、公共交通等的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综合科;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六)加强残疾人基础教育,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解决实名制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深入实施“扶残助学”系列项目,帮助考上大中专(职中)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解决困难。(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2、全力办好全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区残疾人青少年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游泳锦标赛。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健身周,文化进社区等项目活动、丰富广大残疾人的文体活动。(责任单位:综合科、办公室;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