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德保县政府召开德保县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布置会,分管民政、残联工作的何昌义副县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民政局、残联、财政局以及各乡镇分管民政、残联工作的领导及民政助理参加会议。至此,德保县残疾人“两补”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县残联赵日响副理事长就残疾人“两补”的政策依据及相关的补贴发放程序作了介绍。
按上级文件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德保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德保,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且需要持续6个月以上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并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可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避免残疾人因领取补贴而丧失低保资格。
“两项补贴”的申领程序包括自愿申请和逐级审核。即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提交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转县民政局,民政局根据审定的合格材料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
最后,何昌义副县长在会上强调,习总书记指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何副县长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特别是县残联要做好残疾证发放管理,相关审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具体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